院培【2018】24号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
院培〔2018〕24号
关于举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生产形势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67号)中通报:仅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32起,死亡1752人,同比分别上升7.8%和1.4%,事故总量持续保持在高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的要求,帮助各地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8〕12号)安排,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决定11月下旬在成都市、12月上旬在哈尔滨市举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的要求;
(二)《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解读及相关法规综述;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问题鉴定;
(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测与验收;
(七)BIM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中的运用;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主要问题及对策;
(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涉法案例解析;
(十)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与监管实务及典型案例。
二、培训对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建管局(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计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监理单位、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11月20日—11月25日 成都市 (20日报到,25日疏散)
第二期:
12月 4 日—12月 9 日 哈尔滨市(4日报到,9日疏散)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将邀请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参与起草有关标准规范的专家授课。培训结束颁发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2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至指定邮箱:jianzhuye608@163.com。报名回执表可从学院官网下载,报名截止每期班开班前一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尹必豪(13366035903)
班主任:陈 超(15810330479) 吴金龙(13701242339)
陈淑婧(15652351357)
电 话:(010)64891901
传 真:(010)64891901 84975601(自动)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二号院 邮 编:100029
学院网站:http://www.mayortraining.org/
学院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附件:“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1年9月18日
附件: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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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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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队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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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真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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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职务职称 | 手 机 | 成都(√) | 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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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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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或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必填) |
付款方式 | 银行 □ 现场刷卡 □ 现金 □ |
指定收款账 户 | 账户: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银行账号:0200 0042 0901 4437 125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注: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 |
1.参加本次培训您想学习哪些内容? 2.希望与专家交流哪方面问题?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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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010)64891901